因为政策变了,以前是【进项税额根据烟叶收购金额和烟叶税及法定扣除率(13%)加以确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增值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财税[2009]17号文件”,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进烟叶的增值税抵扣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140号文件”废止。购进烟叶计算的进项税额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这里所称买价不包括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帐都不应记.(查出来还应补交个人所得税)
不能抵扣,除非你是卖家具的。跟本不是一回事,查出来就狠罚
如果是2000元以下 走低值易耗品 如果是大额 走固定资产比较好 。 税票可以抵扣 大面额的话 每个月待摊就可以了
因为政策变了,以前是【进项税额根据烟叶收购金额和烟叶税及法定扣除率(13%)加以确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增值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财税[2009]17号文件”,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进烟叶的增值税抵扣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140号文件”废止。购进烟叶计算的进项税额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这里所称买价不包括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20%是烟叶税(价内税) 13%进项是价外税 算这个要先确定烟叶的计算基础,计算烟叶收购价*(1+10%)*(1+20%),其中包含烟叶成本烟叶收购价*(1+10%)*(1+20%)*80%,烟叶税金烟叶收购价*(1+10%)*(1+20%)*20%
因为政策变了,以前是【进项税额根据烟叶收购金额和烟叶税及法定扣除率(13%)加以确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增值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财税[2009]17号文件”,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进烟叶的增值税抵扣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140号文件”废止。购进烟叶计算的进项税额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这里所称买价不包括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烟叶购进税额里的1.1指的是价外补贴;1.2指的是烟叶税。烟叶税的计税依据是烟叶收购金额(收购金额=收购价款×(1+10%),税率为20%;计征方法是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税率。分开理解就是:价款=买价+烟叶税=买价+买价×(1+10%)×20%=买价×1.1×1.2;进项税额=价款×13%=买价×1.1×1.2×13%
这是两个方面的,转出与余额不一样的哟,进项税是来的税,进项转出是不合规的不能抵的税,有余额是可以抵扣的税
转后有可能有,也有可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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