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不理解增值税是如何转嫁的.

2021-09-24 14:43

浅雪酥柒诺

浅雪酥柒诺

你公公司购进甲货物件,金额为元,给对方的货款并不是元,而是*(假设增值税率为)元。为什么只购进的货物价值才元,另外还要支付个元呢?因为这时,你公司作为消费者就要另外负担元的增值税,这就是增值税的价外征收。这元增值税对你公司来说就是“进项税”。公司多收了这元的增值税款并不归公司所有,公司要把元增值税上交给国家。所以公司只是代收代缴而已,并不负担这笔税款。再比如:你公司把购进的件货物加工成乙产品件,出售给公司,取得销售额元,你公司要向公司收取的乙产品货款也不只是元,而是*元,因为公司这时作为消费者也应该向你公司另外支付元的增值税款,这就是你公司的“销项税”。你公司收了这元增值税额也并不归你公司所有,你公司也要上交给国家的,所以,元的增值税款也不是你公司负担的,你公司也只是代收代缴而已。如果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税就可以在销项税中抵扣。沿用上例,你公司购进货物的支付的进项增值税款是元,销售乙产品收取的销项增值税是元。由于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增值税可以在销项增值税中抵扣,所以,你公司(在出售了乙产品获得公司的货款后)上交给国家增值税款就不是向公司收取的元,而是:元(那元已在你公司购买甲货物时加入货款中,由公司代收代缴过了),所以这元是公司在向你公司购乙产品时付给你公司的,通过你公司交给国家。公司买了你公司的乙产品,再卖给公司,公司再卖给公司……,这些过程都是要收取增值税的,直到卖给最终的消费,也就把增值税转嫁到了最终消费者身上了,所以增值税也是流转税。

2021-09-24 15:08:01

淡莫然

淡莫然

转嫁?假设 甲公司生(标准)售价元 预期利家第一笔增值税元 利润空间还剩元 乙公司购买 甲公司(按标准售价) 商品 成本元(标准)售价元 预期利润元 交给国家第二笔增值税元 利润空间还剩元以此类推 丙公司购买乙公司(按标准售价)商品 成本元(标准)售价元 预期利润元 交给国家第三笔增值税元 利润空间还剩元以此类推 丙公司卖给最终消费者商品 元 这样看来增值税是由企业交给国家是从分别从甲乙丙公司利润里面扣的 每个公司都承担自己增值部分的税款这是正常推下去当然一个商品从 倒手能卖到这个商品也算是奇迹了运营成本增加了倍还有人买这不是垄断就是这个商品是在是短缺才有这么大的利润空间。可实际怎样转嫁, 甲公司 生产商品 他按 标准售价元算的增值税 但卖给乙公司的实际价格并不是标准售价元 而是 元把自己的增值税加到乙公司头上 问乙公司要还是不要?如果不要甲公司转嫁不了,如果要就转嫁成功,当然中间牵扯一个问题按正常手续走 甲公司是不应该按 标准售价元算增值税 而按卖给乙公司应该按照标准售价卖自己承担第一笔增值税 可是如果甲公司的商品垄断或者市场供不应求 乙公司觉得大有赚头 乙公司可能会答应甲公司的无理要求承担甲公司自己承担第一笔增值税的 (这里国家法律到底是允许不允许?)这时如果乙公司同意并且花了买下来乙公司就负担了甲公司的那部分增值税 同样此时乙公司有三种选择一不再转手相当于自己做了最终的消费者的身份所有费用自己承担(承担了甲公司利润和一二比增值税)二转手卖给丙公司按照正常手续走负担甲公司第一笔增值税 和 自己的第二笔增值税 如果不转嫁甲公司第一笔增值税和自己第二笔增值税给丙公司那就自己的利润空间缩小 这里假设预期利润都是 本来承担自己的 利润空间是如果再加第一笔转嫁的利润空间就是三继续转嫁这里分两种情况转嫁甲公司的第一笔不转嫁自己的第二笔这样丙公司利润空间是(其实这种情况也很少见)转嫁甲公司的第一笔和转嫁乙公司的第二笔 这样丙公司利润空间是以此类推 商品的如果能一直卖下去,而且前面的公司都用全部转嫁的方式(当然这不可能 受到价值规律的制约)成本价格会越来越高 接盘人的利润空间越来越小可见谁最后接盘谁将会成为最大的负担者负担了前面倒卖的成本利润所有增值税这个人 一般会是谁呢?可能就是消费者了 。

2021-09-24 15:08:02

山凤

山凤

你卖出的元,是不含你收到钱是购货销货付出的税金是(销项进项)假如不考因素:你收到的钱付出的成本税金你实际赚的钱炸一看的确你只赚了,仔细一看,你是没把含税价与不含税价分开,所以才有这种错觉。

2021-09-24 15:08:03

C陈C 陈

C陈C 陈

对于你这种情况就是增值部分征收了的税所谓转嫁我理解是消费最后程序比如你把这些材料卖给了个人个人肯定不存在抵扣付元的全价所以个人是最后承担者

2021-09-24 15:08:04

背包旅行

背包旅行

你公司向a公司购进甲货物100件,金额为10000元,但你公司实际上要付给对方的货款并不是10000元,而是10000+10000*17%(假设增值税率为17%)=11700元。

为什么只购进的货物价值才10000元,另外还要支付个1700元呢?因为这时,你公司作为消费者就要另外负担1700元的增值税,这就是增值税的价外征收。这1700元增值税对你公司来说就是“进项税”。a公司多收了这1700元的增值税款并不归a公司所有,a公司要把1700元增值税上交给国家。所以a公司只是代收代缴而已,并不负担这笔税款。

再比如:

你公司把购进的100件货物加工成乙产品80件,出售给b公司,取得销售额15000元,你公司要向b公司收取的乙产品货款也不只是15000元,而是15000+15000*17%=17550元,因为b公司这时作为消费者也应该向你公司另外支付2550元的增值税款,这就是你公司的“销项税”。你公司收了这2550元增值税额也并不归你公司所有,你公司也要上交给国家的,所以,2550元的增值税款也不是你公司负担的,你公司也只是代收代缴而已。

如果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税就可以在销项税中抵扣。

沿用上例,你公司购进货物的支付的进项增值税款是1700元,销售乙产品收取的销项增值税是2550元。由于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增值税可以在销项增值税中抵扣,所以,你公司(在出售了乙产品获得b公司的货款后)上交给国家增值税款就不是向b公司收取的2550元,而是:2550-1700=850元(那1700元已在你公司购买甲货物时加入货款中,由a公司代收代缴过了),所以这850元是b公司在向你公司购乙产品时付给你公司的,通过你公司交给国家。b公司买了你公司的乙产品,再卖给c公司,c公司再卖给d公司……,这些过程都是要收取增值税的,直到卖给最终的消费,也就把增值税转嫁到了最终消费者身上了,所以增值税也是流转税。

2021-09-24 15:06:30

Y

Y

对于你这种情况,就是增值部分征收了0.17的税.

所谓"转嫁",我理解是消费最后程序,比如:你把这些材料卖给了个人,个人肯定不存在抵扣,付234元的全价.所以个人是最后承担者.

2021-09-24 15:06:30

water

water

你卖出的200元,是不含税价,当你收到钱是200+34=234

购货付出的成本是100+17=117

销货付出的税金是34-17=17(销项-进项)

假如不考虑别的因素:

你收到的钱-付出的成本税金=你实际赚的钱

234-117-17=100

======

炸一看的确你只赚了83,仔细一看,你是没把含税价与不含税价分开,所以才有这种错觉。

2021-09-24 15:06:30

半夢半醒

半夢半醒

增值税如何转嫁?

假设 甲公司 生产 A商品 成本1000元 (标准)售价2000元 预期利润1000元 交给国家第一笔增值税170元 利润空间还剩830元

乙公司 购买 甲公司(按标准售价2000) A商品 成本2000元 (标准)售价3000元 预期利润1000元 交给国家第二笔增值税170元 利润空间还剩830元

以此类推 丙公司 购买乙公司(按标准售价3000) A商品 成本3000元 (标准)售价3000元 预期利润1000元 交给国家第三笔增值税170元 利润空间还剩830元

以此类推 丙公司 卖给最终消费者A商品 3000元

这样看来增值税是由企业交给国家 是从分别从甲乙丙公司利润里面扣的 每个公司都承担自己增值部分的税款 这是正常推下去 当然一个商品从1000 倒手能卖到3000 这个商品也算是奇迹了运营成本增加了2倍还有人买

这不是垄断就是这个商品是在是短缺才有这么大的利润空间。

可实际怎样转嫁, 甲公司 生产A商品 他按 标准售价2000元算的增值税 但卖给乙公司的实际价格并不是标准售价2000元 而是 2000+170=2170元把自己的增值税加到乙公司头上

问乙公司要还是不要?

如果不要甲公司转嫁不了,如果要就转嫁成功,当然中间牵扯一个问题 按正常手续走 甲公司是不应该按 标准售价2000元算增值税 而按2170卖给乙公司 应该按照标准售价卖

自己承担第一笔增值税 可是如果甲公司的商品垄断或者市场供不应求 乙公司觉得大有赚头 乙公司可能会答应甲公司的无理要求承担

甲公司自己承担第一笔增值税的 (这里国家法律到底是允许不允许?)

这时如果乙公司同意并且花了2170买下来 乙公司就负担了甲公司的那部分增值税

同样此时乙公司有三种选择

一不再转手 相当于自己做了最终的消费者的身份 所有费用自己承担(承担了甲公司利润和一二比增值税)

二转手卖给丙公司 按照正常手续走 负担甲公司第一笔增值税 和 自己的第二笔增值税 如果不转嫁甲公司第一笔增值税和自己第二笔增值税给丙公司 那就自己的利润空间缩小 这里假设预期利润都是1000 本来承担自己的 利润空间是830 如果再加第一笔转嫁的 利润空间就是660

三继续转嫁 这里分两种情况 1转嫁甲公司的第一笔 不转嫁自己的第二笔 这样丙公司利润空间是660 (其实这种情况也很少见)

2转嫁甲公司的第一笔 和转嫁乙公司的第二笔 这样丙公司利润空间是 490

以此类推 A商品的如果能一直卖下去,而且前面的公司都用全部转嫁的方式(当然这不可能 受到价值规律的制约)成本价格会越来越高 接盘人的利润空间越来越小 可见谁最后接盘谁将会成为最大的负担者 负担了前面倒卖的成本+利润+所有增值税 这个人 一般会是谁呢? 可能就是消费者了 。

2021-09-24 15:06:30

~萍赏~

~萍赏~

你公司向a公司购进甲货物100件,金额为10000元,但你公司实际上要付给对方的货款并不是10000元,而是10000+10000*17%(假设增值税率为17%)=11700元。

为什么只购进的货物价值才10000元,另外还要支付个1700元呢?因为这时,你公司作为消费者就要另外负担1700元的增值税,这就是增值税的价外征收。这1700元增值税对你公司来说就是“进项税”。a公司多收了这1700元的增值税款并不归a公司所有,a公司要把1700元增值税上交给国家。所以a公司只是代收代缴而已,并不负担这笔税款。

再比如:

你公司把购进的100件货物加工成乙产品80件,出售给b公司,取得销售额15000元,你公司要向b公司收取的乙产品货款也不只是15000元,而是15000+15000*17%=17550元,因为b公司这时作为消费者也应该向你公司另外支付2550元的增值税款,这就是你公司的“销项税”。你公司收了这2550元增值税额也并不归你公司所有,你公司也要上交给国家的,所以,2550元的增值税款也不是你公司负担的,你公司也只是代收代缴而已。

如果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税就可以在销项税中抵扣。

沿用上例,你公司购进货物的支付的进项增值税款是1700元,销售乙产品收取的销项增值税是2550元。由于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增值税可以在销项增值税中抵扣,所以,你公司(在出售了乙产品获得b公司的货款后)上交给国家增值税款就不是向b公司收取的2550元,而是:2550-1700=850元(那1700元已在你公司购买甲货物时加入货款中,由a公司代收代缴过了),所以这850元是b公司在向你公司购乙产品时付给你公司的,通过你公司交给国家。b公司买了你公司的乙产品,再卖给c公司,c公司再卖给d公司……,这些过程都是要收取增值税的,直到卖给最终的消费,也就把增值税转嫁到了最终消费者身上了,所以增值税也是流转税。

2021-09-24 16:45:47

柏菊

柏菊

你卖出的200元,是不含税价,当你收到钱是200+34=234

购货付出的成本是100+17=117

销货付出的税金是34-17=17(销项-进项)

假如不考虑别的因素:

你收到的钱-付出的成本税金=你实际赚的钱

234-117-17=100

======

炸一看的确你只赚了83,仔细一看,你是没把含税价与不含税价分开,所以才有这种错觉。

2021-09-24 16:45:47

冯氏·至尊

冯氏·至尊

对于你这种情况,就是增值部分征收了0.17的税.

所谓"转嫁",我理解是消费最后程序,比如:你把这些材料卖给了个人,个人肯定不存在抵扣,付234元的全价.所以个人是最后承担者.

2021-09-24 16:45:47

xy真真

xy真真

增值税如何转嫁?

假设 甲公司 生产 A商品 成本1000元 (标准)售价2000元 预期利润1000元 交给国家第一笔增值税170元 利润空间还剩830元

乙公司 购买 甲公司(按标准售价2000) A商品 成本2000元 (标准)售价3000元 预期利润1000元 交给国家第二笔增值税170元 利润空间还剩830元

以此类推 丙公司 购买乙公司(按标准售价3000) A商品 成本3000元 (标准)售价3000元 预期利润1000元 交给国家第三笔增值税170元 利润空间还剩830元

以此类推 丙公司 卖给最终消费者A商品 3000元

这样看来增值税是由企业交给国家 是从分别从甲乙丙公司利润里面扣的 每个公司都承担自己增值部分的税款 这是正常推下去 当然一个商品从1000 倒手能卖到3000 这个商品也算是奇迹了运营成本增加了2倍还有人买

这不是垄断就是这个商品是在是短缺才有这么大的利润空间。

可实际怎样转嫁, 甲公司 生产A商品 他按 标准售价2000元算的增值税 但卖给乙公司的实际价格并不是标准售价2000元 而是 2000+170=2170元把自己的增值税加到乙公司头上

问乙公司要还是不要?

如果不要甲公司转嫁不了,如果要就转嫁成功,当然中间牵扯一个问题 按正常手续走 甲公司是不应该按 标准售价2000元算增值税 而按2170卖给乙公司 应该按照标准售价卖

自己承担第一笔增值税 可是如果甲公司的商品垄断或者市场供不应求 乙公司觉得大有赚头 乙公司可能会答应甲公司的无理要求承担

甲公司自己承担第一笔增值税的 (这里国家法律到底是允许不允许?)

这时如果乙公司同意并且花了2170买下来 乙公司就负担了甲公司的那部分增值税

同样此时乙公司有三种选择

一不再转手 相当于自己做了最终的消费者的身份 所有费用自己承担(承担了甲公司利润和一二比增值税)

二转手卖给丙公司 按照正常手续走 负担甲公司第一笔增值税 和 自己的第二笔增值税 如果不转嫁甲公司第一笔增值税和自己第二笔增值税给丙公司 那就自己的利润空间缩小 这里假设预期利润都是1000 本来承担自己的 利润空间是830 如果再加第一笔转嫁的 利润空间就是660

三继续转嫁 这里分两种情况 1转嫁甲公司的第一笔 不转嫁自己的第二笔 这样丙公司利润空间是660 (其实这种情况也很少见)

2转嫁甲公司的第一笔 和转嫁乙公司的第二笔 这样丙公司利润空间是 490

以此类推 A商品的如果能一直卖下去,而且前面的公司都用全部转嫁的方式(当然这不可能 受到价值规律的制约)成本价格会越来越高 接盘人的利润空间越来越小 可见谁最后接盘谁将会成为最大的负担者 负担了前面倒卖的成本+利润+所有增值税 这个人 一般会是谁呢? 可能就是消费者了 。

2021-09-24 16: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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