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23-03-16 11:16:17 浏览:828
你好
销售白酒缴纳的税种有增值税和消费税,增值税税率为17%,而消费税采取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结合,根据财税〔2006〕33号规定: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比例从价定率税率统一为20%;从量定额税率为0.5元每斤(500克)或0.5元每500毫升。
销售白酒应该缴纳什么税,税率是多少。谢谢
你好
销售白酒缴纳的税种有增值税和消费税,增值税税率为17%,而消费税采取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结合,根据财税〔2006〕33号规定: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比例从价定率税率统一为20%;从量定额税率为0.5元每斤(500克)或0.5元每500毫升。
谢谢
冉颜红 发表于 2023-03-16 12:11:59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不带动力的手扶拖拉机和三轮农用运输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89号)规定:“近来接到部分地区反映,要求对不带动力的手扶拖拉机和三轮农用运输车是否属于“农机”的问题予以明确,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不带动力的手扶拖拉机(也称“手扶拖拉机底盘”)和三轮农用运输车(指以单缸柴油机为动力装置的三个车轮的农用运输车辆)属于“农机”,应按有关“农机”的增值税政策规定征免增值税。
本通知自2002年6月1日起执行。”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规定:“
二、农业生产者用自产的茶青再经筛分、风选、拣剔、碎块、干燥、匀堆等工序精制而成的精制茶,不得按照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税的规定执行,应当按照规定的税率征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规定:“
二、农业生产者用自产的茶青再经筛分、风选、拣剔、碎块、干燥、匀堆等工序精制而成的精制茶,不得按照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税的规定执行,应当按照规定的税率征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十六)项的规定:“
2.油气田企业发生应税行为,适用《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的增值税税率,不再适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油气田企业增值税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09〕8号)规定的增值税税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加工和销售珠宝玉石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1286号)规定:“对于加工、销售珠宝玉石的纳税人应按现行有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规定办理认定手续。凡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应依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得实行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
老马 发表于 2023-03-16 11:59:12
冯姐 发表于 2023-03-16 12:17:41
闲庭信步 发表于 2023-03-16 11:41:50
你好
销售白酒缴纳的税种有增值税和消费税,增值税税率为17%,而消费税采取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结合,根据财税〔2006〕33号规定: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比例从价定率税率统一为20%;从量定额税率为0.5元每斤(500克)或0.5元每500毫升。
销售白酒应该缴纳什么税,税率是多少。谢谢
你好
销售白酒缴纳的税种有增值税和消费税,增值税税率为17%,而消费税采取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结合,根据财税〔2006〕33号规定: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比例从价定率税率统一为20%;从量定额税率为0.5元每斤(500克)或0.5元每500毫升。
谢谢
冉颜红 发表于 2023-03-16 12:11:59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消费税计算举例
(一)资料:红星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1年11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11月3日,销售甲种粮食白酒10吨,每吨含税单价24570元;销售乙种粮食白酒5吨,每吨含税单价22230元;销售丙种粮食白酒20吨,每吨含税单价21060元,款项全部存入银行。
(2)11月8日,销售薯类白酒3吨,每吨含税单价468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2340元,款项全部存入银行。
(3)11月14日,销售以外购薯类白酒和自产糠麸白酒勾兑的散装白酒6吨,每吨含税单价117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用于勾兑并销售,货款存入银行。
(4)11月15日,用自产甲种粮食白酒9吨,从农民手中换玉米,已经验收入库,开出收购专用发票。
(5)本月份委托某酒厂为其加工酒精6吨,粮食由委托方提供,发出粮食成本5.1万元,支付加工费6000元,增值税1020元,用银行存款支付。受托方无同类酒精销售价。收回的酒精全部用于连续生产套装礼品白酒10吨,每吨含税单位售价3.51万元,当月全部销售。
(6)11月28日,自己生产的甲种粮食白酒8吨中的3吨用于馈赠,另外5吨用于职工福利。
(二)根据以上资料:
(1)本月增值税销项税额是多少元?
(2)本月应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多少元?
(3)本月应纳增值税是多少元?
(4)委托加工业务,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是多少元?
(5)本月全部应纳消费税(不包括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是多少元?
(三)分析:
(1)以甲种粮食白酒换玉米以及用于馈赠、职工福利等应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除啤酒、黄酒外)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应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依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国税发(1995)192号)和消费税(财税字(1995)53号)。
本月销项税额=[(10+9+8)×24570+5×22230+20×21060÷(3×4680+2340)+6×2340+10×35100]÷(1+17%)×17%=229160(元)
(2)本月进项税额=3×1170÷(1+17%)×17%+9×24570×10%+1020=510+22113+1020=23643(元)
(3)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229160-23643=205517(元)
(4)代收代缴消费税=(51000+6000)÷(1-5%)×5%=3000(元)
(5)根据财税(2001)84号《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从2001年5月1日起,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的复合计税办法。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消费税税率相应调整为定额税率的比例税率。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定额税率为每斤(500克)0.5元,比例税率规定为:粮食白酒25%;薯类白酒为15%。此外,对外购或委托加工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其外购酒及酒精已纳税款或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不再予以抵扣。根据上述规定,本月份应纳消费税计算如下: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10+5+20+3+6+9+10+8)+2000斤/吨×0.5元/斤+[(10+9+8)×24570+5×22230+20×21060+6×2340+10×35100]÷(1+17%)×25%+(3×4680+2340)÷(1+17%)×15%=406600(元)。
解题指导:对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消费税政策的调整还须注意下列问题:(一)粮食白酒包括以果木或谷物为原料的蒸馏酒;下列酒类产品比照粮食白酒适用25%比例税率:(1)粮食和薯类、糠麸等多种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2)以粮食白酒为酒基的配置酒、泡制酒;(3)以白酒或酒精为酒基,凡酒基所有原料无法确定的配置酒、泡制酒。(二)粮食白酒、薯类白酒计税依据如下:(1)生产销售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量定额计税办法的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为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实际销售数量;(2)进口、委托加工、自产自用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量定额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分别为海关核定的进口征税数量、委托方收回数量、移送使用数量;(3)生产销售、进口、委托加工、自产自用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价定率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按《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有关规定执行。
九夜 发表于 2023-03-16 12:44:08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消费税计算举例
(一)资料:红星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1年11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11月3日,销售甲种粮食白酒10吨,每吨含税单价24570元;销售乙种粮食白酒5吨,每吨含税单价22230元;销售丙种粮食白酒20吨,每吨含税单价21060元,款项全部存入银行。
(2)11月8日,销售薯类白酒3吨,每吨含税单价468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2340元,款项全部存入银行。
(3)11月14日,销售以外购薯类白酒和自产糠麸白酒勾兑的散装白酒6吨,每吨含税单价117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用于勾兑并销售,货款存入银行。
(4)11月15日,用自产甲种粮食白酒9吨,从农民手中换玉米,已经验收入库,开出收购专用发票。
(5)本月份委托某酒厂为其加工酒精6吨,粮食由委托方提供,发出粮食成本5.1万元,支付加工费6000元,增值税1020元,用银行存款支付。受托方无同类酒精销售价。收回的酒精全部用于连续生产套装礼品白酒10吨,每吨含税单位售价3.51万元,当月全部销售。
(6)11月28日,自己生产的甲种粮食白酒8吨中的3吨用于馈赠,另外5吨用于职工福利。
(二)根据以上资料:
(1)本月增值税销项税额是多少元?
(2)本月应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多少元?
(3)本月应纳增值税是多少元?
(4)委托加工业务,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是多少元?
(5)本月全部应纳消费税(不包括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是多少元?
(三)分析:
(1)以甲种粮食白酒换玉米以及用于馈赠、职工福利等应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除啤酒、黄酒外)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应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依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国税发(1995)192号)和消费税(财税字(1995)53号)。
本月销项税额=[(10+9+8)×24570+5×22230+20×21060÷(3×4680+2340)+6×2340+10×35100]÷(1+17%)×17%=229160(元)
(2)本月进项税额=3×1170÷(1+17%)×17%+9×24570×10%+1020=510+22113+1020=23643(元)
(3)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229160-23643=205517(元)
(4)代收代缴消费税=(51000+6000)÷(1-5%)×5%=3000(元)
(5)根据财税(2001)84号《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从2001年5月1日起,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的复合计税办法。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消费税税率相应调整为定额税率的比例税率。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定额税率为每斤(500克)0.5元,比例税率规定为:粮食白酒25%;薯类白酒为15%。此外,对外购或委托加工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其外购酒及酒精已纳税款或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不再予以抵扣。根据上述规定,本月份应纳消费税计算如下: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10+5+20+3+6+9+10+8)+2000斤/吨×0.5元/斤+[(10+9+8)×24570+5×22230+20×21060+6×2340+10×35100]÷(1+17%)×25%+(3×4680+2340)÷(1+17%)×15%=406600(元)。
@ 发表于 2023-03-16 12:44:40
白酒应该缴纳的流转税有增值税和消费税:
1.增值税税率为13%;
2.白酒消费税(包括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采取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结合,即从价定率的比例税率为20%,从量定额的定额税率为每500克0.5元。
销售白酒应该缴纳什么税,税率是多少。谢谢
白酒应该缴纳的流转税有增值税和消费税:
1.增值税税率为13%;
2.白酒消费税(包括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采取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结合,即从价定率的比例税率为20%,从量定额的定额税率为每500克0.5元。
你好亲亲以上就是销售白酒要交的税了噢
就是增值税跟消费税噢
那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是3%(今年按1%征收)
对吗
今年不太清楚
反正我记的一直是百分之三
那之前又有说是按9%那如果是这样请问我能改回来按3%吗
应该可以?但我不是税务人员哈也不太清楚,建议您还是问一下税务人员
通常来说是可以的
但还是要看具体规定
哦谢谢
勇 发表于 2023-03-16 12:4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