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更新日期:2023-03-16 20:51:59 浏览: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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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说白了,就是会计核算的利润上 + 企业所得税税法不允许扣除的项目-会计核算多扣除的项目才是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爱的任性     发表于 2023-03-16 22:38:24

其他回答

企业所得税收入全额归属中央的企业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款?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84号)规定:“为加强企业所得税收入全额归属中央的企业所得税征管,现就铁路运输企业(包括广铁集团和大秦铁路公司)、国有邮政企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包括港澳台和外商投资、外国海上石油天然气企业)等企业的所得税征管问题通知如下:

一、上述企业下属二级分支机构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或其他相关资料,但其税款由总机构统一汇总计算后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7号)规定:“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企业所得税收入归属的通知》(财预〔2013〕34号)规定,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中央收入,全部缴入中央国库,为此,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84号)规定,现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企业所得税管理,应按国税函〔2010〕184号第一条规定执行。”

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8号)规定:“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0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企业所得税收入归属的通知》(财预〔2013〕34号)的规定,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中央收入,全额缴入中央国库。为此,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84号)规定原则,现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控股的各省邮政公司和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各省速递物流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这些子公司下属的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由这些子公司汇总申报并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不就地预缴。二级分支机构的名单,由企业提供,省税务机关予以公布确认。以前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控股的各省级邮政公司二级分支机构名单没有确认的,给予补充确认。
 
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控股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管理,应按国税函〔2010〕184号第一条规定执行。两家公司的下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两家公司的下属二级(不含)以下分支机构名单,由二级分支机构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经所在地省税务机关审核后公布确认。”

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8号)规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企业所得税收入归属的通知》(财预〔2013〕34号)规定,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中央收入,全部缴入中央国库。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84号)精神,现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由企业总机构统一汇总计算后,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年终进行汇算清缴。上述企业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应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向其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各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列入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的各类企业所得税优惠包括哪些类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规定:“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优惠事项是指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优惠事项,以及国务院和民族自治地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授权制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包括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加速折旧、所得减免、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减低税率、税额抵免等。
……
第十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办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同时废止。”


所得税的核算

1.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的企业,计算的应交所得税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的

借:所得税(本期应计入损益的所得税费用)

递延税款(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和规定的所得税率计算的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本期应税所得和规定的所得税率计算的应交所得税)

递延税款(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和规定的所得税率计算的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

3.本期发生的递延税款待以后期间转回时,如为借方余额

借:所得税

贷:递延税款

如为贷方余额

借:递延税款

贷:所得税

4.采用债务法核算的,由于税率变更或开征新税对递延税款账面余额的调整

借:所得税

贷:递延税款

借:递延税款

贷:所得税

5.实行所得税先征后返的企业,实际收到返还的所得税

借:银行存款

所得税费用的核算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二)本科目可按“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三)所得税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1.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当期应交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当期所得税费用),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


2.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大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的差额,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小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企业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比照上述原则调整本科目、“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及有关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作用:

我国的会计和税制改革正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发生着变化,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方式也逐步成熟,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施行,使我国的会计核算方式转变成新的处理模式,因此所得税会计核算工作也随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给所得税会计核算工作带来了一些困扰。从所得税会计理论着手,寻找出了少许实务中所得税会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改进建议以便指导我们的会计工作,更好的反映企业的经济状况。

萱_XUAN     发表于 2023-03-16 21:08:52

企业所得税作为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1种税,在经过了3个阶段的改革后逐渐走向完善。但是,不管经历怎样的变革,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与他总是不可分离的。  要在我国剧烈的企业竞争中站稳脚根,并逐步立于不败之地,企业就要做好公道的纳税筹划,所以做好正确的会计核算就直接影响到纳税筹划的效果。   本文应用论述法,结合相干实例。首先提出对新旧所得税的对照,使我们更深入的了解企业所得税的相干信息。  在从企业的角度,对如何正确的选择会计核算方法、如何对企业所得税进行正确的会计核算进行研究。在研究的进程中,同时发现问题对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进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找出其解决方法。  只有这样,才能为企业做出最好的税收筹划提供主要根据。  关键字: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纳税筹划。

葛徐明     发表于 2023-03-16 21:19:04

1、分录如下:借: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负债)

2、简单说:

当会计核算与税法口径不一致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时就会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

当会计核算与税法口径不一致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就会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

快乐宝贝     发表于 2023-03-16 21:26:55

主要原因为企业所得税法与会计准则或制度的差异产生,也就说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与会计核算处理方法存在差异。

会计核算与纳税申报差异产生;

会计核算与纳税申报差异的纳税调整方法;

会计报表与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衔接;

税收与会计差异。

风调雨顺     发表于 2023-03-16 21:59:31

作用:

我国的会计和税制改革正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发生着变化,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方式也逐步成熟,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施行,使我国的会计核算方式转变成新的处理模式,因此所得税会计核算工作也随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给所得税会计核算工作带来了一些困扰。从所得税会计理论着手,寻找出了少许实务中所得税会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改进建议以便指导我们的会计工作,更好的反映企业的经济状况。

陈大壮     发表于 2023-03-16 22:29:05

不要忘记“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是所得税费用和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之间的差额,而不是和所得税费用之间的关系。


2、“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是企业会计核算和税务会计核算之间的差额,举例来说:

一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80万,

企业按平均年限法折旧,年限为4年,则每年折旧20万,则每年利润表中的折旧费用就是20万;

税法规定,按平均年限法折旧,年限为5年,则每年折旧16万,那么按税法计算的利润表就按16万作为折旧费用;

以上同一核算项目在会计核算和税法核算之间的差额为4万,假设税率为25%(新税率)则递延所得税资产为1万(4*25%)。

反之,会计上折旧年限为5年,税法上为4年,递延所得税负债1万。


3、实际应交税费就是1252218元。

你最好先把“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如何产生的弄清楚,再考虑下它们的性质和来源,不要直接做分录,否则会越来越糊涂。

妖孽.     发表于 2023-03-16 22:34:15


1、分录如下:借: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负债)


2、简单说:

当会计核算与税法口径不一致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时就会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

当会计核算与税法口径不一致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就会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

Hard man     发表于 2023-03-16 22:34:15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说白了,就是会计核算的利润上 + 企业所得税税法不允许扣除的项目-会计核算多扣除的项目才是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爱的任性     发表于 2023-03-16 22:38:24

主要原因为企业所得税法与会计准则或制度的差异产生,也就说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与会计核算处理方法存在差异。

会计核算与纳税申报差异产生;

会计核算与纳税申报差异的纳税调整方法;

会计报表与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衔接;

税收与会计差异。

虹声     发表于 2023-03-16 23: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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