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23-03-16 21:27:35 浏览:453
法律分析: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的扣除标准分别为15%和30%
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业务推广费,按不超过当年销售(经营)收入15%的比例扣除,超出部分结转企业所得税第二年纳税,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化妆品生产的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扣除药品生产企业和饮料生产(非酒精生产)企业,不得超过当年销售(经营)收入的30%年度扣除;超出部分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烟草公司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超过扣除。
L 发表于 2023-03-16 22:49:36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第九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
第一百三十三条 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规定:“
一、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三、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规定:“
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等16个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详见附件1。”
四、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规定:“
一、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本条所称制造业企业,是指以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享受优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企业。制造业的范围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574-2017)确定,如国家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从其规定。收入总额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规定:“
三、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条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制定。
四、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企业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制定。”
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号)规定:“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和管理办法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执行。
……
四、本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电行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38号)规定:
“
一、关于核力发电企业的增值税政策
(一)核力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电力产品,自核电机组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15个年度内,统一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返还比例分三个阶段逐级递减。具体返还比例为:
1.自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5个年度内,返还比例为已入库税款的75%;
2.自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的第6至第10个年度内,返还比例为已入库税款的70%;
3.自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的第11至第15个年度内,返还比例为已入库税款的55%;
4.自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满15个年度以后,不再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核力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电力产品,自核电机组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15个年度内,统一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返还比例分三个阶段逐级递减。具体返还比例为:
1.自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5个年度内,返还比例为已入库税款的75%;
2.自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的第6至第10个年度内,返还比例为已入库税款的70%;
3.自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的第11至第15个年度内,返还比例为已入库税款的55%;
4.自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满15个年度以后,不再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维简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7号)规定:“
一、企业实际发生的维简费支出,属于收益性支出的,可作为当期费用税前扣除;属于资本性支出的,应计入有关资产成本,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在税前扣除。
……
三、本公告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剑气箫心 发表于 2023-03-16 22:08:09
房地产的企业销售费用一般包括销售前的期费、销售推广费、合同交易费等、销售代理的费和其他费用了。单独设立销售机构的销售机构的费用也计入销售费用。
税务机关对地产行业销售费用的比例没有具体规定,只要是真实发生的业务,都可以入账。但是,没有发票的费用或超出计税扣除标准的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不能税前扣除。
如: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Yuki 发表于 2023-03-16 22:40:46
法律分析: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的扣除标准分别为15%和30%
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业务推广费,按不超过当年销售(经营)收入15%的比例扣除,超出部分结转企业所得税第二年纳税,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化妆品生产的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扣除药品生产企业和饮料生产(非酒精生产)企业,不得超过当年销售(经营)收入的30%年度扣除;超出部分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烟草公司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超过扣除。
L 发表于 2023-03-16 22:49:36
法律分析: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的扣除标准分别为15%和30%
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业务推广费,按不超过当年销售(经营)收入15%的比例扣除,超出部分结转企业所得税第二年纳税,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化妆品生产的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扣除药品生产企业和饮料生产(非酒精生产)企业,不得超过当年销售(经营)收入的30%年度扣除;超出部分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烟草公司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超过扣除。
微笑闪亮未来 发表于 2023-03-16 22:49:36
这是不公平的推广,
对企业来说,是不公平的,一个企业有4----5辆车很正常,在国道上跑也在交高速费
A星光贝贝柴勇勤 发表于 2023-03-16 22:59:14
这里所说的是一般纳税人企业,小规模企业属于比例税,存在重复征税。
所以现在全国都在推广变更为一般纳税人。
梦里一生孤寂! 发表于 2023-03-16 23:10:08
于是,网络营销团队外包服务就开始兴起了,网络营销团队可以协助中小型企业制定一套可执行的营销推广方案,让企业能够更好的去占领互联网行业市场,巩固企业的行业定位。那么,企业网络推广外包给网络营销团队都有哪些好处呢?
一 、网络外包费用低
相对于中小型企业自己搭建推广团队的费用相比,网络营销团队外包费用相当划算的。比如公司做一个简单的网络品牌推广,外包出去费用也就2500-5800元,一个企业就单单一台电脑的设备,已经足够支付网络营销外包品牌包装的费用了,更不要说员工的工资、额外产生的费用了。
二 、省力更省心
公司选择网络营销外包团队,客户只需要提供品牌基本信息,品牌优势,品牌特点等信息,以及客户的要求等等,剩下的推广服务内容,都是一条龙服务,省力更省心!
三 、更专业效果更好
网络营销外包团队都具备专业的推广能力,熟悉网络推广方法,有一套完整的网络推广体系,同时他们可以更深入的去分析客户行业数据,制定出高效率可执行的网络营销推广方案,全心全意给客户服务。
悄悄 发表于 2023-03-16 23:33:30
相对于中小型企业自己搭建推广团队的费用相比,网络营销团队外包费用相当划算的。比如公司做一个简单的网络品牌推广,外包出去费用也就2500-5800元,一个企业就单单一台电脑的设备,已经足够支付网络营销外包品牌包装的费用了,更不要说员工的工资、额外产生的费用了。
营销团队外包怎么收费?
相对于中小型企业自己搭建推广团队的费用相比,网络营销团队外包费用相当划算的。比如公司做一个简单的网络品牌推广,外包出去费用也就2500-5800元,一个企业就单单一台电脑的设备,已经足够支付网络营销外包品牌包装的费用了,更不要说员工的工资、额外产生的费用了。
可妮兔 发表于 2023-03-16 23:33:30
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的扣除标准分别为15%和30%。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扣除,超过部分向以后结转。根据国家规定,除国家财政、税务机关另有规定外,符合条件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允许扣除;超出部分在以后的纳税年度结转和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是为促销目的而支付的。它们既有共同的属性,又有区别。
根据现行法律,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以合并扣除。企业是通过广告公司取得广告业专用发票、发放广告,还是通过各种印刷生产单位,如购物袋、遮阳伞、各种纪念品等,为带有企业标识的宣传品发放广告,支付的费用可以在规定的比例内合并扣除。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业务推广费,按不超过当年销售(经营)收入15%的比例扣除,超出部分结转企业所得税第二年纳税,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化妆品生产的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扣除药品生产企业和饮料生产(非酒精生产)企业,不得超过当年销售(经营)收入的30%年度扣除;超出部分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烟草公司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超过扣除。
βнΖ℡ 发表于 2023-03-16 23:39:40
赞助一般是企业直接支付给受助单位的支出,比如说赞助某高校乒乓球比赛的钱就是赞助费;广告费是有广告业专用发票的。业务宣传费就比较广了,除了以上两项,与产品推广,促销宣传有关的都可以归入此类。赞助费不能扣除,广宣费按比例可税前列支。
芦子 发表于 2023-03-16 23:4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