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23-03-16 22:03:40 浏览:381
Thetimezipsby 发表于 2023-03-16 22:41:3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正式启用“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的通知》(国税发〔2003〕15号)的第四条第五项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下传的报关单‘证明联’电子数据分别为:企业按日确认的数据,代码:001;一个月终了后企业已确认和未确认的数据,代码:003;修改、更正数据,代码002。各级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在办理出口退税审核、审批手续时,必须使用‘001’数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规定:“
四、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
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劳务的出口发票(外销发票)、其他普通发票或购进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确定。
……
(四)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
(五)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外贸企业应将加工修理修配使用的原材料(进料加工海关保税进口料件除外)作价销售给受托加工修理修配的生产企业,受托加工修理修配的生产企业应将原材料成本并入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开具发票。
……
(七)免税品经营企业销售的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
(八)中标机电产品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外贸企业为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八条第二项规定:“出口货物的消费税应退税额的计税依据,按购进出口货物的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和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确定。
属于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为已征且未在内销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中抵扣的购进出口货物金额;属于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为已征且未在内销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中抵扣的购进出口货物数量;属于复合计征消费税的,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的计税依据分别确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四条规定:“(六)出口进项税额未计算抵扣的已使用过的设备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下列公式确定:
退(免)税计税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已使用过的设备固定资产净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原值
已使用过的设备固定资产净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原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已提累计折旧
本通知所称已使用过的设备,是指出口企业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一号)规定:“第七条 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一)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二)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三)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
(四)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第八条 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以该污染物的排放量除以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计算。每种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具体污染当量值,依照本法所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执行。
……
第二十八条 本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Thetimezipsby 发表于 2023-03-16 22:41:34
期待 发表于 2023-03-16 22:29:36
正常情况下,增值税进项大于销项,附加税不需要交纳。但货物出口当期免抵增值税税额应交纳附加税。1、附加税以实际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基础,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交纳,其中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交纳增值税、消费税的7%计算交纳(纳税人所在地为县级建制的县或者是城镇的,适用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为不是城市或者城镇的,适用税率为1%);教育费附加:按照实际交纳增值税、消费税的3%计算交纳;地方教育附加:按照实际交纳增值税、消费税的2%计算交纳。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5号)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对生产2005年1月1日以后(包括1月1日)发生的货物出口行为经国税局审核确认的当期免抵增值税税额开始征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计税依据:根据生产经国税局审核盖章的《生产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第25行的“当期免抵税额”作为征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
今生缘 发表于 2023-03-16 22:24:48
要计作依据,我司有出口退税的业务,国税退的增值税部份也要并入附加税的基数缴纳相关的附加税。你这个应该是一样的。
比利时杨坤 发表于 2023-03-16 22:26:21
出口退税,只退增值税,不退附加税。
所以在计算出口退税时,不用考虑附加税的退还。
不要问我 发表于 2023-03-16 22:38:00
生产型出口企业,没有内销收入并且增值税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就不要缴纳附加税的。
问题补充:进项税转出12%,退税5%,依据这两个那个缴纳
这两个项目都不要缴纳附加税的。
问题补充:进项税转出12%,退税5%,依据这两个那个缴纳 税务局让我们按免抵额缴附加税对吗
不对啊!
晨晨 发表于 2023-03-16 23:01:42
出口退税,只退增值税,不退附加税。
所以在计算出口退税时,不用考虑附加税的退还。
初心 发表于 2023-03-16 23:39:30
正常情况下,增值税进项大于销项,附加税不需要交纳。但货物出口当期免抵增值税税额应交纳附加税。
1、附加税以实际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基础,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交纳,其中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交纳增值税、消费税的7%计算交纳(纳税人所在地为县级建制的县或者是城镇的,适用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为不是城市或者城镇的,适用税率为1%);教育费附加:按照实际交纳增值税、消费税的3%计算交纳;地方教育附加:按照实际交纳增值税、消费税的2%计算交纳。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5号)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对生产2005年1月1日以后(包括1月1日)发生的货物出口行为经国税局审核确认的当期免抵增值税税额开始征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计税依据:根据生产经国税局审核盖章的《生产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第25行的“当期免抵税额”作为征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
陈恩宇 发表于 2023-03-16 23:50:41
生产型出口企业,没有内销收入并且增值税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就不要缴纳附加税的。
问题补充:进项税转出12%,退税5%,依据这两个那个缴纳
这两个项目都不要缴纳附加税的。
问题补充:进项税转出12%,退税5%,依据这两个那个缴纳 税务局让我们按免抵额缴附加税对吗
不对啊!
大豆(杨少川) 发表于 2023-03-16 23:50:42
要计作依据,我司有出口退税的业务,国税退的增值税部份也要并入附加税的基数缴纳相关的附加税。你这个应该是一样的。
月下之约 发表于 2023-03-16 23:5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