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23-03-22 15:24:27 浏览:1771
你好,营业执照现在不需要年审,但是要做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也就是工商年报。
A9 发表于 2023-03-22 17:09: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以下简称《意见》)的要求,现就税务部门推进税务登记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改革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思路
推进税务登记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是落实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便利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的重大举措,也是税务部门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工作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提高对“三证合一”改革工作的认识,积极谋划,为改革提供动力,主动作为,不断探索登记制度便利化,切实方便市场主体,加强税源管控,降低征纳成本,提高税务行政管理效率,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推进“三证合一”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大力推进“三证联办”、积极探索“一证三码”、最终实现“一证一码”。“三证合一”的试点工作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部署进行。在正式推开“一证一码”之前,可以“三证联办”、“一证三码”等形式作为过渡。“三证联办”是现行法律框架内“三证合一”较好的实现形式。一窗受理、三证同发,实现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联合办理,简化办证程序,缩短办理时限,方便市场主体,降低社会成本和行政成本。“一证三码”是推进“三证合一”的重要形式。一个证照、三个代码,形式上更符合“三证合一”要求,方便市场主体,也有利于整合部门资源,提高部门间信息共享水平,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统一对市场主体的事后监管。
二、主要形式
(一)“三证联办”
“三证联办”是指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实现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联办同发。即由一个窗口单位归口受理申请表和申请资料,一次性采集信息,并共享至联合办证部门,限时反馈;各部门收到申请信息、材料后,按照职责分工,同时启动复查审办,准予登记的,一并制作“三证”,并反馈受理窗口;受理窗口一次性将“三证”发放申请人,部门间实现数据互换、档案共享、结果互认。
各地税务机关要按照现行各部门行政管理职责、证件式样、赋码规则,协调相关部门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实施“三证联办”。
(二)“一证三码”
“一证三码”是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共同赋码,向市场主体发放包含“三证”功能三个代码的证照,简称“一证三码”。即由一个窗口单位归口受理申请表和申请资料,一次性采集信息,并共享至联合办证部门,限时反馈;各部门收到申请信息、材料后,按照职责分工,同时启动复查审办,准予登记的,分别按本部门赋码规则进行证照赋码,并反馈受理窗口;受理窗口制作“一证三码”的证照发放申请人,部门间实现数据互换、档案共享、结果互认。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三证合一”是中央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便利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的重大举措,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深刻领会,切实提高对此项改革工作的认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
(二)于法有据,稳步推进。“三证合一”改革要在法律法规框架内依法推进。当前,作为过渡各地税务机关要大力推进“三证联办”,积极探索“一证三码”试点工作,为实现“一证一码”改革创造条件。
(三)积极配合,规范流程。各地税务机关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工作,努力攻坚克难,扎实推进改革。无论是“三证联办”还是“一证三码”,均要制定严格的流程规范,强化风险管控,确保安全高效,推进信息共享。
(四)加强宣传,及时反馈。要做好对纳税人的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各种媒体,让广大纳税人了解、说明此项改革创新的意义和可以依其带来的便利。同时,要加强对此项改革信息与数据的统计分析,运用分析成果,及时指导和改进工作。此外,相关工作情况、问题及改进建议请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规定,除部分过渡优惠政策以外,2008年1月1日之前实施的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一律废止,因此本文涉及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废止。
为了有利于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四个经济特区和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等沿海十四个港口城市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吸收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对外国和港澳等地区的公司、企业以及个人(以下统称客商),在上述特区和城市投资兴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客商独立经营企业,给予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工商统一税的优惠。
一、经济特区
(一)在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内开办的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客商独立经营企业(以下统称特区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
1.从事工业、交通运输业、农业、林业、牧业等生产性行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特区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2.从事服务性行业,客商投资超过五百万美元,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特区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和第三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二)对特区企业征收的地方所得税,需要给予减征、免征优惠的,由特区人民政府决定。
(三)特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客商将从企业分得的利润汇出境外,免征所得税。
(四)客商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而有来源于特区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除依法免征所得税的以外,都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其中提供资金、设备的条件优惠,或者转让的技术先进,需要给予更多减征、免征优惠的,由特区人民政府决定。
(五)特区企业进口的货物,应当征收工商统一税的,在特区管理线建成以前,属于生产必需的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配件、交通工具和其他生产资料,免征工商统一税;属于国家限制进口的交通工具、耐用消费品,照章征收工商统一税;进口各种矿物油、烟、酒和其他各种生活用品,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减半征收工商统一税。在特区管理线建成以后,进口各种矿物油、烟、酒,仍然按照税法规定的工商统一税税率减半征收;其余的进口货物,都免征工商统一税。客商个人携带进口自用的烟、酒、行李物品、安家用品,在合理数量内免征工商统一税。
(六)特区企业生产的出口产品,除国家限制出口或者另有规定的少数产品以外,都免征工商统一税。
(七)特区企业生产的产品,在本特区内销售的,各种矿物油、烟、酒等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减半征收工商统一税;特区人民政府也可以自行确定对少数产品照征或者减征工商统一税;其他产品都不再征收工商统一税。
(八)特区企业将减征、免征工商统一税的进口货物或者在特区生产的产品运往内地,应当在进入内地时,依照税法规定补征工商统一税;客商个人从特区进入内地携带自用的行李物品,在合理数量内免征工商统一税。
(九)特区企业从事商业、交通运输业、服务性业务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工商统一税;从事银行、保险业取得的收入,按照3%的税率征收工商统一税。上述企业在开办初期需要给予定期减征、免征工商统一税照顾的,由特区人民政府决定。
(十)在广东省海南行政区内开办的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客商独立经营企业,其企业所得税和工商统一税的减征、免征,比照特区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沿海十四个港口城市的经济技术开发区
(一)在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内开办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客商独立经营的生产性企业(以下统称开发区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市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二)对开发区企业征收的地方所得税,需要给予减征、免征优惠的,由开发区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决定。
(三)开发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客商将从企业分得的利润汇出境外,免征所得税。
(四)客商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而有来源于开发区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除依法免征所得税的以外,都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其中提供资金、设备的条件优惠,或者转让的技术先进,需要给予更多减征、免征优惠的,由开发区所属的市人民政府决定。
(五)开发区企业进口自用的建筑材料、生产设备、原材料、零配件、元器件、交通工具、办公用品,免征工商统一税。开发区企业用进口的免税原材料、零配件、元器件加工的产品转为内销的,对其所用的进口料、件,照章补征工商统一税。
(六)开发区企业生产的出口产品,除国家限制出口的产品以外,免征工商统一税;内销产品,照章征税。
(七)在开发区企业中工作或者在开发区内居住的客商人员,携带进口自用的安家物品和交通工具,凭市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证明文件,在合理数量内免征工商统一税。
三、沿海十四个港口城市的老市区和
汕头、珠海、厦门市市区 (一)在沿海十四个港口城市的老市区和汕头、珠海、厦门市市区(以下统称老市区)内开办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客商独立经营的生产性企业(以下统称老市区企业),凡属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的项目,或者客商投资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回收投资时间长的项目,或者属于能源、交通、港口建设的项目,经财政部批准,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于不具备前款减征条件,但是属于下列行业的老市区企业,经财政部批准,可以按照税法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打八折计算征税:
1.机械制造、电子工业;
2.冶金、化学、建材工业;
3.轻工、纺织、包装工业;
4.医疗器械、制药工业;
5.农业、林业、牧业、养殖业以及这些行业的加工工业;
6.建筑业。
对老市区企业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应当按照上述优惠税率,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期限和范围执行。
(二)对老市区企业征收的地方所得税,需要给予减征、免征优惠的,由市人民政府决定。
(三)客商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而有来源于老市区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除依法免征所得税的以外,都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其中提供资金、设备的条件优惠,或者转让的技术先进,需要给予更多减征、免征优惠的,由市人民政府决定。
(四)老市区企业作为投资进口、追加投资进口的本企业生产用设备、营业用设备、建筑用材料,以及企业自用的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免征工商统一税。
(五)老市区企业生产的出口产品,除国家限制出口的产品以外,免征工商统一税;内销产品,照章征税。
(六)老市区企业进口的原材料、零配件、元器件、包装物料等,用于生产出口产品部分,免征工商统一税;用于生产内销产品部分,照章征税。
(七)在老市区企业中工作或者居住的客商人员,携带进口自用的安家物品和交通工具,凭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在合理数量内免征工商统一税。
四、施行日期
本规定有关所得税的减征、免征,自1984年度起施行;有关工商统一税的减征、免征,自1984年12月1日起施行。
个体理发店营业执照年审,需要在工商局所属地的年报app上进行年审,填写好年报信息并提交审核,通过后就可以了。
根据公司法,企业注册登记管理条例,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21年办理的理发营业执照在2022年度需要年报。登记福建省工商系统信用信息公示平台,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填报理发店基本信息,经营情况,特种设备使用情况等!
唯愿 发表于 2023-03-22 16:38:50
您好,营业执照年审和年报都是同一个意思因为地方差异所以称呼不同有的地方也称之为审证,官方的称呼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营业执照年审和年报有什么区别
您好,营业执照年审和年报都是同一个意思因为地方差异所以称呼不同有的地方也称之为审证,官方的称呼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hap 发表于 2023-03-22 17:07:57
您好,营业执照年审和年报都是同一个意思因为地方差异所以称呼不同有的地方也称之为审证,官方的称呼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营业执照年审和年报有什么区别
您好,营业执照年审和年报都是同一个意思因为地方差异所以称呼不同有的地方也称之为审证,官方的称呼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周杰 发表于 2023-03-22 17:07:57
你好,营业执照现在不需要年审,但是要做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也就是工商年报。
A9 发表于 2023-03-22 17:09:22
以实操经验来说,不用修改。
营业执照年审,实际上就是在工商网上进行年报。
说句实在话,也是实际操作的事实,工商年报的数据与其他部门系统的数据不相干,没有什么影响。
如果想修改,到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修改。
永远的0 发表于 2023-03-22 17:16:38
以实操经验来说,不用修改。
营业执照年审,实际上就是在工商网上进行年报。
说句实在话,也是实际操作的事实,工商年报的数据与其他部门系统的数据不相干,没有什么影响。
如果想修改,到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修改。
少英 发表于 2023-03-22 17:16:38
以实操经验来说,不用修改。
营业执照年审,实际上就是在工商网上进行年报。
说句实在话,也是实际操作的事实,工商年报的数据与其他部门系统的数据不相干,没有什么影响。
如果想修改,到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修改。
七月 发表于 2023-03-22 17:16:38
海口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年审也就是工商年报,可以自己通过网上操作:
1、网上搜索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输入登录信息,获取手机验证码后登录,点击 “企业信息填报”;
3、根据页面提示填写个体户年报信息;
4、信息填写完成,点击“提交并公示”完成年报。
阿正 发表于 2023-03-22 17:16:46
你好,民非企业一般是民政部门或教育局年审的,没有办理营业执照的不需要工商年报的
亭江丹尼熊小玉 发表于 2023-03-22 17:22:04
是需要进行年审的,但是现在营业执照年审也叫工商年报,可自行进行年报的。
工商年报填写流程:
1、 网上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点击进入;
2、 第一次登陆的企业,需要点击企业联络员注册,或者进行企业联络员变更,完成联络员备案。
3、 输入登录的信息,获取手机验证码后登录。
4、 根据页面提示,填写年报信息,注意核对资料准确无误。
5、 信息填写完后,点击“提交并公示”完成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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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善若水 发表于 2023-03-22 17:42:15
快至3天取得营业执照,全程无需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