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批发企业的税负

更新日期:2023-05-29 20:34:18 浏览: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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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分行业和企业规模,我觉得只要你做得出来,多少都无所谓。我国增值税制度将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实行按4%或6%的征收率对销售收入全额计征。一般纳税人:以下为资料:2004年扬州市工业增值税平均税负为3.99%。 税源监控软件显示,从地区来看,税负最高的是市区,为4.87%,其次是宝应,达到4.25%。从行业来看,税负最高为发电行业,平均税负达到10.51%。其它行业分别为:医药制造企业,平均税负5.51%;烟草批发行业,平均税负3.69%;电线电缆制造企业,平均税负3.17%;纺织企业,平均税负3.11%;化肥农药生产企业,平均税负2.86%;汽车制造业,平均税负

好人     发表于 2023-03-22 18:58:10

其他回答

卷烟批发企业计算纳税时,是否可以扣除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84号)第二条第九项规定:“卷烟消费税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征收后,批发企业在计算纳税时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

卷烟批发企业编制虚假批发环节实际销售价格信息的,税务机关应当如何处理?

根据《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6号)第十七条规定:“卷烟批发企业编制虚假批发环节实际销售价格信息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规定:“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卷烟批发企业的消费税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84号)第二条第八项规定:“纳税地点:卷烟批发企业的机构所在地,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由总机构申报纳税。”

卷烟企业申报缴纳消费税时是否需要报送《卷烟批发企业月份销售明细清单》及《卷烟生产企业年度销售明细表》?

根据《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6号)第五条规定:“《卷烟批发企业月份销售明细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见附件),为卷烟批发企业申报缴纳消费税(以下简称申报纳税)的附报资料,由卷烟批发企业按月填写,于每月申报纳税时一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

第六条规定:“《卷烟生产企业年度销售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见附件),由卷烟生产企业于次年的1月份填写,于填报当月申报纳税时一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

第七条规定:“《清单》和《明细表》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于申报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以下简称省国家税务局)。省税务局应于次月15日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

第十九条  国家税务总局依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备案信息及《清单》,建立全国统一的卷烟信息库,记录各牌号规格卷烟核价的相关信息。”

第二十一条规定:“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这个分行业和企业规模,我觉得只要你做得出来,多少都无所谓。我国增值税制度将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实行按4%或6%的征收率对销售收入全额计征。一般纳税人:以下为资料:2004年扬州市工业增值税平均税负为3.99%。 税源监控软件显示,从地区来看,税负最高的是市区,为4.87%,其次是宝应,达到4.25%。从行业来看,税负最高为发电行业,平均税负达到10.51%。其它行业分别为:医药制造企业,平均税负5.51%;烟草批发行业,平均税负3.69%;电线电缆制造企业,平均税负3.17%;纺织企业,平均税负3.11%;化肥农药生产企业,平均税负2.86%;汽车制造业,平均税负

好人     发表于 2023-03-22 18:58:10

企业性质不同,税负率不同。不知道你是哪个行业的生产企业?一般生产 企业 的税负率为3%-4%。 附:各行业的增值税、所得税税负率。增值税行业税负率(%) 农副食品加工 3.50食品饮料 4.50纺织品(化纤) 2.25建材产品 4.98化工产品 3.35医药制造业 8.50卷烟加工 12.50塑料制品业 3.50金属制品业 2.20电子通信设备 2.65商业批发 0.90商业零售 2.50其 他 3.50 所得税行业税负率(%)饮料制造业 2.00医药制造业 2.50塑料制品业 3.00食品制造业 1.00商务服务业 2.50其他建筑业 1.50其他服务业 4.00农副食品加工 1.00批发业 1.00零售业 1.50建筑材料制造 3.00建筑安装业 1.50家具制造业 1.50计算机服务业 2.00纺织业 1.00房地产业 4.00道路运输业 2.00餐饮业 2.00娱乐业 6.00

参悟     发表于 2023-03-22 17:20:59

定义:医药商业,是医药行业的子行业,可以简单地把医药商业分为零售和批发两大类。其中,医药批发主要负责把药品从生产者运送到终端消费者手中,是医药流通市场上的主力。也可以说,医药商业企业是连接医药生产企业和消费终端的“搬运大军”,是医药消费终端的纽带。

龙头企业:中国医药集团、上海医药股份公司、九州通集团有限公司

行业存在问题:

1.商业企业众多

2.龙头企业份额少

3.企业利润微薄

4.与国外同行业对比

销售额最大的中国医药集团、上海医药股份公司、九州通集团有限公司占国内市场份额的大约为 25%。

而在美国市场,前三大医药批发企业销售额占国内市场份额的90%以上,其中排名第一的麦卡 森公司和第二的卡迪诺公司分别占据全美市场的 30%以上。日本五大医药批发企业占国内市场 的80%,欧盟三大医药批发企业占区域市场的65%。

-小田°     发表于 2023-03-22 17:22:11

一般生产 企业 的税负率为3%-4%。 附:各行业的增值税、所得税税负率。增值税行业税负率(%) 农副食品加工
3.50食品饮料
4.50纺织品(化纤)
2.25建材产品
4.98化工产品
3.35医药制造业
8.50卷烟加工 1
2.50塑料制品业
3.50金属制品业
2.20电子通信设备
2.65商业批发 0.90商业零售
2.50其 他
3.50 所得税行业税负率(%)饮料制造业
2.00医药制造业
2.50塑料制品业
3.00食品制造业
1.00商务服务业
2.50其他建筑业
1.50其他服务业
4.00农副食品加工
1.00批发业
1.00零售业
1.50建筑材料制造
3.00建筑安装业
1.50家具制造业
1.50计算机服务业
2.00纺织业
1.00房地产业
4.00道路运输业
2.00餐饮业
2.00娱乐业
6.00

墨香沁心     发表于 2023-03-22 18:20:12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企业所得税税负的计算公式是非常的简单的,也就是企业在一段的时间内应该要缴纳的税额除以营业收入。计算这个数值可以以年为单位,以月为单位,也可以以季度为单位,简单来说,如果一个企业在一年内销售产品的金额达到了100万,而企业会计的利润是10万块。缴纳的税金是3万元,那么企业所得税税负率就是0.3%。这只是作为一个参考,因为每一个行业的所得税的税负是不一样的。就以批发行业为例,其实批发行业的所得税的税负是1%左右,如果是农副食品加工业的所得税的税负也是1%,农业林业,牧业以及鱼类服务业的企业的所得税的税负是
1.1%。如果是零售业,那么所得税的税负就会高一点,零售业的所得税的税负是
1.5%左右,而每一个地区是不一样的,如果是居民服务性的行业,那么所得税的税负是
1.2%。从这个对比大家就可以看出来,批发行业农副食品加工行业,还有木材行业等所得税的税负是差不多的,可是有一些行业的所得税的税负就会比较高,例如金属制品业,如果是从事瓦轴的制作,所得税的税负是6%,如果是从事弹簧的制作,所得税的税负是3%左右,而建筑行业材料的所得税的税负是3%左右。

企业所得税税负与行业是有非常大的关系的,如果是处于租赁行业,所得税的税负是
1.5%左右,如果是从事制造业所得税的税负是1%~
2.5%左右,如果是处于医药制造业,例如药厂等企业,那么所得税的税负是
2.5%,这是处于一个高等的水平,而塑造制品业的所得税的税负是3%。矿石行业以及皮革皮毛等制造性的行业所得税的税负是1%,从这个对比大家就可以大致了解到每一个行业的所得税的税负是不一样的,所以企业是需要根据个人的经营正常的做账,然后再按照正常的程序去进行申报就可以了,而且每一个年度都会有所调整,每个地区也是有细微的差别的。

苏勃羽     发表于 2023-03-22 18:32:06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企业所得税税负的计算公式是非常的简单的,也就是企业在一段的时间内应该要缴纳的税额除以营业收入。计算这个数值可以以年为单位,以月为单位,也可以以季度为单位,简单来说,如果一个企业在一年内销售产品的金额达到了100万,而企业会计的利润是10万块。缴纳的税金是3万元,那么企业所得税税负率就是0.3%。这只是作为一个参考,因为每一个行业的所得税的税负是不一样的。就以批发行业为例,其实批发行业的所得税的税负是1%左右,如果是农副食品加工业的所得税的税负也是1%,农业林业,牧业以及鱼类服务业的企业的所得税的税负是
1.1%。如果是零售业,那么所得税的税负就会高一点,零售业的所得税的税负是
1.5%左右,而每一个地区是不一样的,如果是居民服务性的行业,那么所得税的税负是
1.2%。从这个对比大家就可以看出来,批发行业农副食品加工行业,还有木材行业等所得税的税负是差不多的,可是有一些行业的所得税的税负就会比较高,例如金属制品业,如果是从事瓦轴的制作,所得税的税负是6%,如果是从事弹簧的制作,所得税的税负是3%左右,而建筑行业材料的所得税的税负是3%左右。

企业所得税税负与行业是有非常大的关系的,如果是处于租赁行业,所得税的税负是
1.5%左右,如果是从事制造业所得税的税负是1%~
2.5%左右,如果是处于医药制造业,例如药厂等企业,那么所得税的税负是
2.5%,这是处于一个高等的水平,而塑造制品业的所得税的税负是3%。矿石行业以及皮革皮毛等制造性的行业所得税的税负是1%,从这个对比大家就可以大致了解到每一个行业的所得税的税负是不一样的,所以企业是需要根据个人的经营正常的做账,然后再按照正常的程序去进行申报就可以了,而且每一个年度都会有所调整,每个地区也是有细微的差别的。

刘云峰     发表于 2023-03-22 18:32:54

批发行业增值税税负大概在0.9%,企业所得税大概是在1%,但是税负率是浮动的,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在控制企业税负率。

车辆电池批发行业税负是多少

批发行业增值税税负大概在0.9%,企业所得税大概是在1%,但是税负率是浮动的,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在控制企业税负率。

阿香     发表于 2023-03-22 18:40:59

企业性质不同,税负率不同。不知道你是哪个行业的生产企业?一般生产 企业 的税负率为3%-4%。 附:各行业的增值税、所得税税负率。增值税行业税负率(%) 农副食品加工
3.50食品饮料
4.50纺织品(化纤)
2.25建材产品
4.98化工产品
3.35医药制造业
8.50卷烟加工 1
2.50塑料制品业
3.50金属制品业
2.20电子通信设备
2.65商业批发 0.90商业零售
2.50其 他
3.50 所得税行业税负率(%)饮料制造业
2.00医药制造业
2.50塑料制品业
3.00食品制造业
1.00商务服务业
2.50其他建筑业
1.50其他服务业
4.00农副食品加工
1.00批发业
1.00零售业
1.50建筑材料制造
3.00建筑安装业
1.50家具制造业
1.50计算机服务业
2.00纺织业
1.00房地产业
4.00道路运输业
2.00餐饮业
2.00娱乐业
6.00

墨香九歌     发表于 2023-03-22 18:41:00

这个分行业和企业规模,我觉得只要你做得出来,多少都无所谓。我国增值税制度将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实行按4%或6%的征收率对销售收入全额计征。一般纳税人:以下为资料:2004年扬州市工业增值税平均税负为3.99%。 税源监控软件显示,从地区来看,税负最高的是市区,为4.87%,其次是宝应,达到4.25%。从行业来看,税负最高为发电行业,平均税负达到10.51%。其它行业分别为:医药制造企业,平均税负5.51%;烟草批发行业,平均税负3.69%;电线电缆制造企业,平均税负3.17%;纺织企业,平均税负3.11%;化肥农药生产企业,平均税负2.86%;汽车制造业,平均税负2.78%。据统计调查,“九五”期间浙江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平均税负为3.16%,其中工业为3.97%,商业为1.05%。2000年广东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平均税负为3.45%,其中,制造业为3.87%,采掘业为5.44%,批发为1.13%,零售为2.12%。 查看原帖>>

欧阳     发表于 2023-03-22 18:42:2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医药商品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特殊商品。为强化医药市场管理,建立医药市场正常秩序,打击贩卖伪、劣药品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我市辖区内生产、经营医药的国营、集体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市医药管理局是我市医药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医药市场的管理、协调和行业指导等项工作。市卫生、工商、技术监督、财政、物价、税务、公安等部门要积极履行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医药市场管理工作。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医药是指中西成药、化学原料药、生物化学药品、中药材和医疗器械。第二章生产、经营医药的审批管理第五条国营医药生产、经营批发企业开办的审批程序是:先由开办单位填报申请,经市医药管理局初审合格后,报省医药行政部门审批,发给《药品生产企业合格证》或《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再送长春市卫生局审核同意,报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发给《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最后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

开办医药零售经营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由市或所在县(市)医药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发给《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

各生产、经营医药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必须严格按批准的经营范围、方式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第六条医药零售经营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必须服从医药行业主管部门的网点布局安排,企业停业、歇业、变更营业场地,应报医药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工商行政部门批准。第七条市、县(市)医药批发业务,必须由纳入国家计划的国营医药、药材站(公司)及所属的医药专业批发业务部门经营,其他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一律不准从事医药批发业务。第八条对农村的医药批发供应,国营医药、药材站(公司)暂时延伸不到的边远地区、可委托当地有条件的供销社或医疗单位经营,经医药、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为四级医药转批点,并签订委托协议书,办理委托手续。被委托单位只能从委托单位进贷。终止委托协议时,委托单位应及时收回委托协议书,取消其转批业务。第三章采购、制作管理第九条医药零售企业、个体工商户,只能从国营医药专业批发部门进货,享受国家批发牌价,严禁从工厂直接采购或其他渠道采购医药商品。第十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采购、制作,必须按国务院《关于发布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发〔1987〕103号)执行,由指定单位按计划生产、采购和供应。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化学原料药品的企业,按国家规定的《三十种化学原料药品定点管理办法》办理。第十二条对国家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的医药品种,一律由各级医药、药材公司统一收购经营,共他任何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不得收购经营。第十三条生产、经营中药材的企业,所炮制的中药材,必须按《中国药典》和《吉林省中药材炮制标准》炮制,未按规定标准炮制的不准出售。第十四条医疗单位自制的制剂,须有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制剂许可证》方可生产。所生产的制剂应是市场无供应和供应不足、临床急需的药物;制剂只限本单位临床和科研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进入市场销售。第十五条医疗单位采购医药商品,应从国营医药专业批发部门统一进货。凡本市国营医药专业部门和本市医药生产企业可以供应的药品,医疗单位不得外采。县以下医疗单位(不含县)采购医药商品,可委托专业批发部门采购。为确保医药供应,医疗单位每季前要向医药专业批发部门提出采购计划,由医药专业批发部门统一组织货源,保证供应。对急患、重患及特殊病症患者需用的药品,国营医药专业批发部门暂无库存的,医疗单位可先行采购。第十六条药品生产企业的销售对象主要是国营医药专业批发企业,出口的药品也可以直接向外贸部门出售。第十七条具备条件的医药生产企业(包括生产性企业集团)经医药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开办医药经营网点,销售本厂产品;不具备开办医药经营网点条件的医药生产企业,可与国营医药商店协商设立专柜,销售本厂产品。

情淡     发表于 2023-03-22 18: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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